【品質工程】為什麼不能使用SPC管控室內溫度

很多實驗室、庫房、精密檢驗室都需要在恆定的室內溫度下執行業務,這是為了避免溫度的變化影響了實驗數據、庫存產品或是量測的準確度。於是很多人便利用SPC進行室內溫度的監控,然後悲劇就發生了,量測到的室內溫度始終超出control limit。

為了解答這個問題,我們先把鏡頭移動到SPC的設計邏輯。

SPC的設計邏輯是計算每一組(n=5)組內數據的平均值並利用中央極限定理達到近似常態分配的效果,這時候不僅需要組內的平均值,同時也需要組間的平均值差異以便我們觀察到常態分配的現象。抽樣的時候,每一組數據的間隔時間要短,儘量取得同一時點產出的產品;而每一組之間的數據則固定間隔,儘量取得組間差異較大的樣本。

簡言之,SPC的抽樣方式會需要使用者儘量抽出組內變異較小,同時組間變異較大的樣本,另一邊我們就可以透過R-bar/d2估計出來的樣本標準差算出管制界限。

然而室溫的監控剛剛好完全相反,室溫這種特性的數值在短時間內幾乎不會有任何變化,所以我們會得到一組25.2, 25.2, 25.3, 25.2, 25.2這種數據。這種數據的短期變化幾乎等於0,也就代表R-bar會非常小,因此造成管制界限也非常狹窄。而管制界限非常狹窄的問題就會讓其他組數據的分佈容易超出管制界限。然而這不是因為數據的分佈有什麼問題,或者溫度的變化有什麼奇特的異常,單純只是這類數據不適合使用X-bar R Chart的方式進行監控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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